PoS 質押獎勵該即時納稅?美國夫婦不滿提告國稅局成討論焦點

👤 hlosw@Imani 📅 2026-06-21 19:23:51

美國國稅局(IRS)近日在質押稅務訴訟中重申質押獎勵應在收到時納稅的立場,駁回了質押獎勵僅在出售後才應徵稅的說法,可能影響未來加密貨幣獎勵課稅方式。
(前情提要:Hex創辦人逃稅數億歐元「遭國際刑警組織通緝」,本人回應:超爽der,你們拿我沒辦法)
(背景補充:亞洲加密稅收政策一覽,哪些國家更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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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4)日美國國稅局(IRS)對在一場最新訴訟的回應中,重申對加密貨幣質押獎勵的稅務立場,明確表示質押獎勵一旦收到便構成應稅收入,而不是出售或交換時才應徵稅。

這項聲明未來可能重塑美國對加密貨幣質押資產的課稅方式。

Jarrett 夫婦的徵稅法律訴訟

根據彭博社報道,這起訴訟的主角是來自田納西州的 Joshua 與 Jessica Jarrettc 夫婦,他們於 2021 年首次提告 IRS,主張 2019 年透過 Tezos 網路質押獲得的 8,876 枚代幣不應於取得時納稅,而應視為類似於農作物或手稿的「新財產」,僅在出售時課稅。

當時 IRS 提出退還 4,000 美元稅款以平息訴訟,但夫婦拒絕接受,尋求設定更廣泛的法律先例。他們表示:

「政府不想捍衛我透過質押創造的代幣是應稅收入的立場。我需要一個更好的答案。所以我拒絕了政府向我退款的提議。」

2024 年 10 月,Joshua 夫婦再次提起第二次訴訟,要求退還 2020 年質押獲得的獎勵稅款共 12,179 美元,並請求法院對 IRS 的質押獎勵稅收政策頒布永久禁令。他們堅持認為,只有在出售這類「新財產」時才應產生應稅收入。

美國稅局:質押獎勵應即時納稅

面對 Joshua 夫婦的訴求,美國國稅局回應表示,根據 2023 年發布的指導原則,無論是透過質押或挖礦獲得的區塊獎勵,都在產生時視為應稅收入,納稅義務以其市場價值為準。

在稍早 12 月 20 日遞交的法庭文件中,IRS 引用了 2023-14 號收入裁定,強調質押獎勵應於取得時納稅,反駁了 Joshua 夫婦質押獎勵屬「新財產」應僅於出售時課稅的主張。

潛在影響

此案受到廣泛關注與討論,尤其是對採用權益證明(Proof-of-Stake)機制的區塊鏈網路而言,可能帶來重大影響。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未來法院會裁定支持質押獎勵可被視為類似其他財產形式,僅在變現時課稅、還是應作為即時收入徵稅?都將成為美國加密貨幣稅務政策的重要分水嶺,值得我們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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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與加密資產編輯,專注於政策領域內容分析與洞察

評論 (10)

費利西亞 7分鐘前
認同,未來是可信網絡的時代。
尼亞姆 38分鐘前
什麼是“閃電網絡”?
45分鐘前
文章內容有料,支持分享。
諾曼 57分鐘前
認同,安全和性能仍是核心問題。
安娜 5小時前
目前區塊鏈應用仍需普及。
維多利亞 16小時前
文章分析理性,支持觀點。
艾琳 20小時前
供應鏈金融是區塊鏈的完美落地場景。
凱羅斯 14天前
期待更多創新方向被探索。
凱蘭 14天前
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和比特幣有啥本質區別?
珍妮特 23天前
未來行業敘事會更加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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